關于SA8000認證規則變化的公告
尊敬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獲證客戶及申請客戶:
社會責任國際組織(簡稱SAAS)于2019年6月30日發布了Procedure 200 V4.1《SA8000認證機構要求》,其主要的變化是針對于SA8000監督審核政策進行調整,同時對認證機構認證流程管理進行了部分修訂,主要變化及修訂內容如下:
1.調整背景
根據SA8000:2014認證標準以及《SA8000認證機構要求》規則,單場所認證監督審核時間多為一人日,容易造成審核的有效性不足,尤其是當還要進行社會指紋獨立評價時,其帶來如減少審核發現、不符合關閉的有效性及符合性等后果。
為解決這一問題,SAAS決定對“單場所”認證類型的SA8000認證客戶實施“年度監督方案”。
注:
“單場所”組織:指非Procedure 200 V4.1《SA8000認證機構要求》定義的多場所組織;
“多場所”組織:具有一個可識別的中心管理職能(中央辦公室或總部或中心辦公室),其負責組織活動的策劃、控制和/或管理,并通過由辦公室、分支機構或場所組成的網絡實施活動。多場所組織不必是一個唯一的法律實體,但是所有場所之間應通過法律或合同協議與中心辦公室進行連接并處于共同的管理體系下。(多場所組織具有一個中心辦公室和兩個或兩個以上場所,這些場所從事相同的活動且在同一個集中管理的體系下運行)
“年度監督方案”,即三年進行兩次現場監督審核,兩次現場監督審核之間間隔為一年。
2.主要變化
2.1單場所認證
2.1.1 SA8000認證客戶為單場所組織的,第一次現場監督審核自初次或再認證決定后六個月內進行,第二次現場監督審核自初次或再認證決定后十八個月內進行,再認證現場審核自初次或再認證決定后三十個月內進行。同時每次現場監督后六個月內需進行一次文件審查。
2.1.2 現場監督審核前,認證機構根據認證規則要求,對擬接受認證審核的客戶通知現場監督審核區間(審核區間為八周,稱為“窗口期”)。認證機構會在該審核時間區間內任意時間實施現場審核,受審核客戶可在“窗口期”開始前以合理理由明示不能接受的審核日期。
2.2多場所認證
對于多場所認證,主要變化是取消了不通知審核類型,所有的現場監督審核均為通知審核,即認證機構與受審核方協商審核時間。多場所認證的監督審核周期仍然為半年一次。
2.3 其它變化
2.3.1新的文件增加了對受審核方的一些要求,如受審核方應公示SA8000認證標準、SA8000方針、認證機構及SAAS聯系方式;
2.3.2 SA8000認證機構現場審核時需要拍攝部分照片作為審核證據,受審核方不得拒絕這一要求(知識產權專有照片或個人肖像照片除外)。
3.1 只有“單場所”組織才能適用于SA8000“年度監督方案”。
3.2 2019年7月31日前已經簽訂初審或再認證合同、且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次認證或再認證活動的,可以選擇以下2種方式:
3.2.1 繼續依據Procedure 200 V3.1《SA8000認證機構要求》(以下簡稱為舊版文件)實施半年一次監督審核(直到下次再認證);或
3.2.2 依據Procedure 200 V4.1《SA8000認證機構要求》(以下簡稱為新版文件)與認證機構簽訂合同補充協議實施“年度監督方案”。
3.3 2019年7月31日前已經開始審核但未發證的SA8000“單場所”認證客戶,可以選擇以下2種方式:
3.3.1 繼續依據現有合同實施半年一次監督審核至當前認證周期結束(不晚于2022年9月30日,即此選擇須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發證);或
3.3.2 立即轉換,通過簽訂合同補充協議轉換為“年度監督方案”;或
3.3.3待發證后,在周期內任何時間進行轉換。此種方式,需簽訂合同補充協議,并在距上次審核六個月內完成再認證審核,方可轉換為“年度監督方案”,認證決定通過后換發認證證書,證書有效期自再認證決定開始之日起三年。
3.4 2019年7月31日前,已獲證客戶中滿足“年度監督方案”條件的,應在2019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版文件轉入年度監督審核計劃,簽訂合同補充協議。
3.4.1未實施第一次監督審核的客戶,簽訂合同補充協議直接轉入“年度監督方案”,現有審核周期保持不變,后續審核按照新版文件實施;
3.4.2 已經實施第一次監督審核的客戶,簽訂合同補充協議,在距上次審核六個月內通過一次再認證現場審核的方式轉入“年度監督方案”,認證決定通過后換發認證證書,證書有效期自再認證決定開始之日起三年。
3.5 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間簽訂合同的單場所認證客戶,可以選擇按照新版文件實施“年度監督方案”或舊版文件實施半年一次監督審核;但是選擇舊版文件實施半年一次監督審核,必須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發證。
3.6 2019年12月31日之后簽訂合同的單場所認證客戶,應按照新版文件實施“年度監督方案”。任何情況下,2022年12月31日之后對于符合單場所認證條件的客戶,不得按照舊版文件實施認證活動。
4.1所有客戶即日起向BCC提交各場所信息;
4.2由BCC對客戶提交的場所信息進行文件評審,判定是否符合單場所認證條件;
4.2 對符合單場所認證的客戶,BCC與客戶簽訂合同補充協議,轉換為“年度監督方案”,后續審核按照新版文件執行。
新世紀檢驗認證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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